周武王伐纣灭商建周的战役_周武王伐纣的历程和胜利原因
周朝,约公元前1046年到公元前256年,享国近800年(实际790年,800年是虚数),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王朝,周武王订立的四大制度是关键。
牧野之战,武王灭商建周商朝从武乙继位到纣王时期,国运不断衰微,而西部的周部落在季历、姬昌的带领下逐步发展起来。到了纣王时期,商王朝的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周武王联络诸侯共同讨伐商。
孟津观兵
灭商前,周武王在孟津进行军事演习,实际上是为了检验自己的号召力,探看灭商条件是否成熟。这场演习被称为“孟津观兵”。
武王发现虽然有八百诸侯会晤,但还有几个较大的诸侯没有参加,因此在誓师后班师回朝,继续积蓄实力,等待时机。
约公元前1047年,周武王在牧野与诸侯会盟,决定联合讨伐商。此时正值商朝大军在讨伐东夷,别都朝歌防御空虚,而且忠臣良将都被残害驱逐,纣王众叛亲离,民心尽失。
牧野之战
约公元前1046年年初,周武王作为统帅,亲自率军数万人去孟津与庸、卢、 微等部族会合,联军总数达4.5万多人,姜子牙为军师。
周武王在孟津举行“牧誓”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并激励将士奋勇杀敌。
牧誓之后,联军浩浩荡荡奔赴牧野。商纣王闻讯后匆忙集合奴隶、战俘和卫军等,《史记》记载有70万。
商周在牧野交战,联军趁商朝主力军远在东夷无法回师,派精兵深入别都朝歌,一举攻陷商,据说是在一夜之间就在打败了商王朝的军队。纣王在鹿台自焚,周朝建立,定都镐京。
安定天下
周朝初立,首先开始祭祀天地,接着将商纣王积聚的钱财和粮食发放给民众,赈济苦于商纣王统治的灾民,改葬商朝忠臣比干,释放箕子。接下来就开始封赏功臣,订立新制度,稳定统治。
建立新政权,确立新制度一个新兴的政权能不能稳定发展,能延续多少年,主要看制度能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周武王建立周后,要稳定政权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按功行赏。周武王和大臣姜太公、周公旦、召公奭、毕公等大臣确立了朝廷制度。
分封制
分封制在周建立以前就有,周朝又加以改进,以适应统治的需要。
主要分封了王室子弟、古代帝王后代和功臣。
王室子弟:如叔鲜(管叔)封于管、叔度(蔡叔)封于蔡、叔处(霍叔)封于霍。
古代帝王后裔:如神农氏后人封于焦、黄帝后裔封于祝,商后人封于殷。
功臣:如姜子牙封于齐、周公旦封于鲁、召公奭封于燕。周初总计分封了71个诸侯国,其中姬姓子孙53个。诸侯分为为五等:公、侯、伯、子、男。
封地的统治者被称为"诸侯"、他们所管辖的属地称为“诸侯国”。
周天子赋予诸侯权利:包括权力、土地和奴隶,诸侯对周天子履行义务:服从周天子的命令;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分封制的目地是为了维护周王朝的统治。周天子通过分封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井田制
井田制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西周时期田地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于周天子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可以世代继承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
受封者要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庶民和奴隶集体耕种。
距离城市较近,土壤肥沃的地属于公地,产粮上交于贵族。
边缘贫瘠之地属于私地,私地产粮归庶人和奴隶私有。耕种的时候必须先耕作公田,然后才能耕种私田。
春秋晚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井田制逐渐瓦解了。
宗法制
宗法制起源于夏朝,商朝继续发展,到周朝完备,对整个奴隶制王朝和封建王朝都有深远的影响。夏朝的王位基本都是传子,商朝前期是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导致了九世之乱,后期是父子相传,到周朝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以避免王室为争权夺利而内斗。
周朝的统治者称为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死后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因此称为宗法制。
宗法制一方面保障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保障了贵族在传承过程中势力不被削弱。
在汉朝实行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就是与此相反,目地是削弱诸侯势力,加强中央统治。
周公制礼乐制度
礼乐在夏商时期已经出现,周朝进行调整完善,以适应宗法制。
周公为了巩固统治,从礼的层面对人进行划分,形成等级。乐则成了一种待遇,不同阶级用不同的乐器。礼乐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加强统治。
分封制是政治制度,井田制是经济制度,宗法制是社会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
这四项制度互相依存、互为补充,一起构成了周朝的统治体系,对周朝的政治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灭商后仅三年,积劳成疾的周武王就驾崩了,然而他所制定的制度使周朝维系了近八百年,成为中国古代统治时间最长的王朝。
周武王伐纣灭商建周的战役_周武王伐纣的历程和胜利原因
周朝,约公元前1046年到公元前256年,享国近800年(实际790年,800年是虚数),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王朝,周武王订立的四大制度是关键。
牧野之战,武王灭商建周商朝从武乙继位到纣王时期,国运不断衰微,而西部的周部落在季历、姬昌的带领下逐步发展起来。到了纣王时期,商王朝的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周武王联络诸侯共同讨伐商。
孟津观兵
灭商前,周武王在孟津进行军事演习,实际上是为了检验自己的号召力,探看灭商条件是否成熟。这场演习被称为“孟津观兵”。
武王发现虽然有八百诸侯会晤,但还有几个较大的诸侯没有参加,因此在誓师后班师回朝,继续积蓄实力,等待时机。
约公元前1047年,周武王在牧野与诸侯会盟,决定联合讨伐商。此时正值商朝大军在讨伐东夷,别都朝歌防御空虚,而且忠臣良将都被残害驱逐,纣王众叛亲离,民心尽失。
牧野之战
约公元前1046年年初,周武王作为统帅,亲自率军数万人去孟津与庸、卢、 微等部族会合,联军总数达4.5万多人,姜子牙为军师。
周武王在孟津举行“牧誓”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并激励将士奋勇杀敌。
牧誓之后,联军浩浩荡荡奔赴牧野。商纣王闻讯后匆忙集合奴隶、战俘和卫军等,《史记》记载有70万。
商周在牧野交战,联军趁商朝主力军远在东夷无法回师,派精兵深入别都朝歌,一举攻陷商,据说是在一夜之间就在打败了商王朝的军队。纣王在鹿台自焚,周朝建立,定都镐京。
安定天下
周朝初立,首先开始祭祀天地,接着将商纣王积聚的钱财和粮食发放给民众,赈济苦于商纣王统治的灾民,改葬商朝忠臣比干,释放箕子。接下来就开始封赏功臣,订立新制度,稳定统治。
建立新政权,确立新制度一个新兴的政权能不能稳定发展,能延续多少年,主要看制度能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周武王建立周后,要稳定政权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按功行赏。周武王和大臣姜太公、周公旦、召公奭、毕公等大臣确立了朝廷制度。
分封制
分封制在周建立以前就有,周朝又加以改进,以适应统治的需要。
主要分封了王室子弟、古代帝王后代和功臣。
王室子弟:如叔鲜(管叔)封于管、叔度(蔡叔)封于蔡、叔处(霍叔)封于霍。
古代帝王后裔:如神农氏后人封于焦、黄帝后裔封于祝,商后人封于殷。
功臣:如姜子牙封于齐、周公旦封于鲁、召公奭封于燕。周初总计分封了71个诸侯国,其中姬姓子孙53个。诸侯分为为五等:公、侯、伯、子、男。
封地的统治者被称为"诸侯"、他们所管辖的属地称为“诸侯国”。
周天子赋予诸侯权利:包括权力、土地和奴隶,诸侯对周天子履行义务:服从周天子的命令;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分封制的目地是为了维护周王朝的统治。周天子通过分封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井田制
井田制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西周时期田地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于周天子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可以世代继承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
受封者要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庶民和奴隶集体耕种。
距离城市较近,土壤肥沃的地属于公地,产粮上交于贵族。
边缘贫瘠之地属于私地,私地产粮归庶人和奴隶私有。耕种的时候必须先耕作公田,然后才能耕种私田。
春秋晚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井田制逐渐瓦解了。
宗法制
宗法制起源于夏朝,商朝继续发展,到周朝完备,对整个奴隶制王朝和封建王朝都有深远的影响。夏朝的王位基本都是传子,商朝前期是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导致了九世之乱,后期是父子相传,到周朝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以避免王室为争权夺利而内斗。
周朝的统治者称为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死后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因此称为宗法制。
宗法制一方面保障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保障了贵族在传承过程中势力不被削弱。
在汉朝实行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就是与此相反,目地是削弱诸侯势力,加强中央统治。
周公制礼乐制度
礼乐在夏商时期已经出现,周朝进行调整完善,以适应宗法制。
周公为了巩固统治,从礼的层面对人进行划分,形成等级。乐则成了一种待遇,不同阶级用不同的乐器。礼乐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加强统治。
分封制是政治制度,井田制是经济制度,宗法制是社会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
这四项制度互相依存、互为补充,一起构成了周朝的统治体系,对周朝的政治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灭商后仅三年,积劳成疾的周武王就驾崩了,然而他所制定的制度使周朝维系了近八百年,成为中国古代统治时间最长的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