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格瓦拉个人简历
窃·格瓦拉,原名周立齐,绰号“阿三”,男,1984年12月27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壮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南宁市兴宁区。入刑记录
2007年6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
2012年10月10日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
2015年1月23日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执行逮捕
2016年9月19日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窃格瓦拉个人简历
窃·格瓦拉,原名周立齐,绰号“阿三”,男,1984年12月27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壮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南宁市兴宁区。入刑记录
2007年6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
2012年10月10日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
2015年1月23日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执行逮捕
2016年9月19日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