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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和联系_哪个在公司权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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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和联系_哪个在公司权利更大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异同——有限公司中,哪个权力更大?

从小看电视剧就老听到“董事长”这个词,董事长是一家公司董事会的老大。但是所有公司都有董事会吗?

很显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可以看到,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而恰恰《公司法》中又并未明确“较少”、“较小”的定义与具体指代,也就是说1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1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这就大大增加了不设董事会的适用范围。

回归正题,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都有哪些相同和不同呢?

(一)先说相同点

1、首先,依照《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都有资格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全权代表公司作出民事法律行为。

2、无论执行董事还是董事长都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二者本质上都属于“董事”;

都有权行使如主持召开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重要核心职权,属于公司的最上层领导。

3、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在公司监事会、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履职失当等严重舞弊行为时,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均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再来说说不同之处

说起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间最大的不同,非“权力”不同莫属,执行董事在公司中权力,显然远远高于公司的董事长。

大家可能想问,这怎么和我想得不一样,我一直以为董事长才是公司最大的boss呢?

关于这个问题,就要说回二者的适用对象:

关于董事会的解读,在《公司法》第四十四条已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可见董事会至少有3名成员也就是3个董事;

而只有这3个董事统一了意见和观点时,才能代表董事会作出统一的董事会“决议”,至于董事长只是董事会的代表。

此时反观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只有在一家公司并未设置董事会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换句话说,执行董事一个人就抵得上一整个董事会,一人便可出具董事会“决定”,“决定”和“决议”仅一字之差,但含义却天差地别。

写在最后,笔者以为,公司治理最为重要的核心在于明确“责、权、利”,即承担多大责任,就拥有多大权力,进而享受多大利益。

执行董事作为公司的最顶尖领导,作为公司决策的最上层,其拥有无人可以比拟的权力,一言即可定鼎,但不可忽视的是,在享受着这顶峰权力的同时,执行董事也承担着公司中最大的责任。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和联系_哪个在公司权利更大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异同——有限公司中,哪个权力更大?

从小看电视剧就老听到“董事长”这个词,董事长是一家公司董事会的老大。但是所有公司都有董事会吗?

很显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可以看到,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而恰恰《公司法》中又并未明确“较少”、“较小”的定义与具体指代,也就是说1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1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这就大大增加了不设董事会的适用范围。

回归正题,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都有哪些相同和不同呢?

(一)先说相同点

1、首先,依照《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都有资格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全权代表公司作出民事法律行为。

2、无论执行董事还是董事长都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二者本质上都属于“董事”;

都有权行使如主持召开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重要核心职权,属于公司的最上层领导。

3、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在公司监事会、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履职失当等严重舞弊行为时,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均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再来说说不同之处

说起执行董事和董事长间最大的不同,非“权力”不同莫属,执行董事在公司中权力,显然远远高于公司的董事长。

大家可能想问,这怎么和我想得不一样,我一直以为董事长才是公司最大的boss呢?

关于这个问题,就要说回二者的适用对象:

关于董事会的解读,在《公司法》第四十四条已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可见董事会至少有3名成员也就是3个董事;

而只有这3个董事统一了意见和观点时,才能代表董事会作出统一的董事会“决议”,至于董事长只是董事会的代表。

此时反观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只有在一家公司并未设置董事会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换句话说,执行董事一个人就抵得上一整个董事会,一人便可出具董事会“决定”,“决定”和“决议”仅一字之差,但含义却天差地别。

写在最后,笔者以为,公司治理最为重要的核心在于明确“责、权、利”,即承担多大责任,就拥有多大权力,进而享受多大利益。

执行董事作为公司的最顶尖领导,作为公司决策的最上层,其拥有无人可以比拟的权力,一言即可定鼎,但不可忽视的是,在享受着这顶峰权力的同时,执行董事也承担着公司中最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