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没有红绿灯有人行道的路口骑自行车被撞责任该怎么划分?机动车从南向北,老人在路口右侧由东向西骑行?
首先我觉得应该把“老人”俩字去掉,这是刻意加重一方为弱势的不公平说法。
其次人行道和人行横道是有本质区别的,按照逻辑,我就当做你真实意思是说人行横道了。
就算是有人行横道,但是你也没有说行人是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过马路,仅仅说了在“有人行横道”的路口骑行过路口,按照你给出的条件需要假设好几种情况来说。
那我只好讨论一下“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到”这个问题了。不是这个情况就当做我没有回答问题好了。
人行横道是供行人通过马路设定的,法律规定自行车走人行横道要下车推行,如果骑行通过人行横道就违法。你标明的地点也不在人行横道上,所以问题里提到人行横道没有意义,与本案无关,如果说有关的话,那就是自行车不下车推行,且不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通过马路,违法。
所以问题实际应该为“非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机动车道时被机动车撞到”。
自行车。骑行过马路,违法,有责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判定机动车有无责任是需要很多条件的。
一.超速。
交警如果真是说的“车速很快”,就很不专业了。博尔特快不快?百米记录时速不到40。关键是该路段规定时速是多少,机动车是否超速。
二.刹车。
机动车是在哪里采取的制动措施的?非机动车是在机动车行驶到哪个位置时通过马路的?你没说,我不知道,条件不足,我懒得猜,那就只能说机动车是正常行驶了。
三.其他违法行为。
机动车司机有无酒驾毒驾或使用手机等其他违法行为,这个你没说,应该是没有,我也当做一切正常了。
那怎么判定机动车的责任?
两点,车速和文明驾驶。
超速不必说了,咱就说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就这么“文明驾驶”四个字,给了交警很大的判罚空间,而交警可以依据此条定司机“未文明驾驶”而承担一定责任。我所说的“二.刹车”内容就是文明驾驶的责任认定。
现在非机动车的责任明确了,机动车的问题你说的也不清楚,无法明确定责。
超速,机动车同等以上责任。不超速,就算不文明驾驶,机动车最多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无责。
但是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又不一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反正怎么样非机动车都是会得到一定赔偿的,就是数额大小的问题了。
老人在没有红绿灯有人行道的路口骑自行车被撞责任该怎么划分?机动车从南向北,老人在路口右侧由东向西骑行?
首先我觉得应该把“老人”俩字去掉,这是刻意加重一方为弱势的不公平说法。
其次人行道和人行横道是有本质区别的,按照逻辑,我就当做你真实意思是说人行横道了。
就算是有人行横道,但是你也没有说行人是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过马路,仅仅说了在“有人行横道”的路口骑行过路口,按照你给出的条件需要假设好几种情况来说。
那我只好讨论一下“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到”这个问题了。不是这个情况就当做我没有回答问题好了。
人行横道是供行人通过马路设定的,法律规定自行车走人行横道要下车推行,如果骑行通过人行横道就违法。你标明的地点也不在人行横道上,所以问题里提到人行横道没有意义,与本案无关,如果说有关的话,那就是自行车不下车推行,且不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通过马路,违法。
所以问题实际应该为“非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机动车道时被机动车撞到”。
自行车。骑行过马路,违法,有责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判定机动车有无责任是需要很多条件的。
一.超速。
交警如果真是说的“车速很快”,就很不专业了。博尔特快不快?百米记录时速不到40。关键是该路段规定时速是多少,机动车是否超速。
二.刹车。
机动车是在哪里采取的制动措施的?非机动车是在机动车行驶到哪个位置时通过马路的?你没说,我不知道,条件不足,我懒得猜,那就只能说机动车是正常行驶了。
三.其他违法行为。
机动车司机有无酒驾毒驾或使用手机等其他违法行为,这个你没说,应该是没有,我也当做一切正常了。
那怎么判定机动车的责任?
两点,车速和文明驾驶。
超速不必说了,咱就说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就这么“文明驾驶”四个字,给了交警很大的判罚空间,而交警可以依据此条定司机“未文明驾驶”而承担一定责任。我所说的“二.刹车”内容就是文明驾驶的责任认定。
现在非机动车的责任明确了,机动车的问题你说的也不清楚,无法明确定责。
超速,机动车同等以上责任。不超速,就算不文明驾驶,机动车最多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无责。
但是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又不一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反正怎么样非机动车都是会得到一定赔偿的,就是数额大小的问题了。
老人在没有红绿灯有人行道的路口骑自行车被撞责任该怎么划分?机动车从南向北,老人在路口右侧由东向西骑行?
丁字路口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转弯?
责任划分看双方是否有违章行为,道路是否有让行标志。
老人在没有红绿灯有人行道的路口骑自行车被撞责任该怎么划分?机动车从南向北,老人在路口右侧由东向西骑行?
丁字路口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转弯?
责任划分看双方是否有违章行为,道路是否有让行标志。
老人在没有红绿灯有人行道的路口骑自行车被撞责任该怎么划分?机动车从南向北,老人在路口右侧由东向西骑行?
机动车主责或全责,自行车次责或无责。
老人在没有红绿灯有人行道的路口骑自行车被撞责任该怎么划分?机动车从南向北,老人在路口右侧由东向西骑行?
机动车主责或全责,自行车次责或无责。